太平财险天津两支公司被罚 给予投保人等合同外利益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1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太平天津投保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津金罚决字〔2025〕37号-40号)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宝坻支公司和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滨海新区支公司给予投保人、财险仪态万千网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两支仪态万千网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分别对其罚款11万元。公司给予
范宏爽(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宝坻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被罚殷旭东(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滨海新区支公司经理)对给予投保人、合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外利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分别对其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太平天津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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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险(责任编辑:田云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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